费孝通教授的大名,即便是我这个财政学的学生也略有耳闻,在鼎新偶然看到这本书,花了两天读了一遍,虽然是囫囵吞枣,也感觉大受启发,分享一些我印象较深的书中观点与我自己的一些拙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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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社会是礼俗社会,是生长而发生的社会,涂尔干所说的“有机的团结”,区别于因任务而结合的社会“机械的团结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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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土社会,不识字或者不了解现代社会的一些规矩,所谓的一些工业化社会的常识,并不是他们“落后”,而是他们生在熟人社会,相处起来并不需要因为陌生人社会需要的各种规矩,他们有自己的一套信用逻辑构建社会,同样,农业生活也并不需要工业社会的常识,他们只需要依照农业常识和气候等祖辈的经验——这也是所谓的现代人工业化的人所没有的,因此不能说农民愚钝或有任何优越感来看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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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文字语法等表象,虽方便人普通表达,但是我们的表达也被限制在文字之中,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的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。群体愈大,包括的人所有的经验愈繁杂,发生语言的一层共同基础也必然愈有限,于是语言也愈趋于简单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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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社会是“差序格局”,人各亲其亲,亲疏有别,从自己推出去富有伸缩性,并不是利己主义,也不是“团体格局”中各负义务各担责任,而是自我主义,与鼎新六楼的《礼记·大学》颇为相像,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,一步一步推出。因此在中国“人人并非平等”,每个人因为亲疏和利益将私人关系摆在不同的地位,我们的道德与法律的评价也因人的不同加以不同程度的伸缩(我个人认为这一点并不仅限于乡村社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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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土中国的家族家庭,是一个单元,该单元中男女各负义务各担责任,家庭中有家法,家族中有规矩,有事业社群的特色。中国的“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”,导致大部分乡村社会中有情有义有说有笑的是发生在“同年龄同性集团中”(这一点在我个人的乡村社会经历中可以证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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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,不是感情,而是了解。所谓了解,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。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。而中国两性并不求同,大部分时候就算二者结合也不做求同的努力,导致了男性与女性的隔阂,就算婚后也是如此。而如 3 所说,我们的表达和感情被规范在文字文化之中,为了秩序的维持,所以一切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,因此乡村社会的很稳定,同时也很传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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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土社会绝非“法治”也绝非“人治”,而是“礼治”,“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出现,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”,在这一大背景之下,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,通常这一情况下,利用法律的人往往是礼治下评价较低的人,会引发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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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表现在上下之间,关系表现有上对下的“横暴权利”与下对上的“同意权利”,而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皇权,表面似乎是“横暴权利”,而在乡土社会人民实际生活是“同意权利”,其在底层是微弱的挂名式的无为的。而在乡土社会,还有两个权利形式,是“教化权利”与“时势权利”,前者发生在稳定运行的乡土秩序中,后者则发生在变革时期,前者的表现是以“差序格局”为逻辑,以“长老统治”为表现,后者则是以变迁中的效用为依仗,因此越是非常的局面,越能有这样的提出有效办法的英雄,所谓“乱世出英雄”,而权利也在其中酝酿抬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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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社会支撑起了专制皇权,王朝灭亡与兴盛的周期律,我对费孝通先生的观点深感认同:农业的边际增长十分有限,在一块土地上的收入十分有限,但是同时农业人口是农业农村最大的资本,农民天然有动力增殖人力资本,但同时也造成了收入分配越来越少的情况,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王朝开始时总是繁盛兴旺,后期总是江河日下,而中兴也大都是发生在内乱之后(安史之乱)等等,因为战争使人口大量减少,农业收入又有一定最基本量,因此导致了这一周期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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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土社会是“欲望”组成并结合的,其中又以“礼治”“规矩”加以规范以保证秩序的稳定延续,因此乡土社会并不适用于“计划”,而是“经验”,计划是工业时代的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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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是“神兽之间”产物,可以用三层结构来说明人的心理构成:一是 id(生物性的冲动),二是 ego(自己),三是 super-ego(超已)。id 就是兽性,ego 是个两面派,即一面要克已复礼地做个社会所能接受的人,一面又是满身难受地想越狱当逃犯。super-ego 就是顶在头上,不得不服从的社会规定的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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